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健全创业支持体系提升创业质量的意见
人社部发〔2025〕5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优化创业服务、提升创业质量,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个部门针对关于健全创业支持体系提升创业质量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保障制度,着力构建“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创业孵化、创业活动”四创联动的支持体系,优化创业促进就业政策环境,面向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分型分类提供创业支持保障,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培育发展更多创业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创业主体,为促进高质量发展、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支持。
二、优化创业培训,提升创业能力
(一)强化创业意识培育。整合院校教育资源,通过课程实践、校企合作和创新赛事推动创业教育,开展校区园区创业宣讲与新媒体公益讲座,培养创新思维和企业家精神。
(二)分层开展创业培训。升级"马兰花"培训品牌,针对初创/成长期企业分层设计课程,开发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特色项目,推行"技能+创业"融合培训模式。加强师资库建设,落实职业培训补贴。
(三)搭建实践实训平台。组织重点群体赴孵化器企业实践锻炼,开发创业辅助岗位供青年实习。运用VR等数字技术构建模拟创业场景,提供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实战演练,强化创业问题应对能力。
三、完善创业服务,提供全方位发展助力
(四)完善公共创业服务。健全创业服务体系,推行标准化服务与"家门口"服务网络,依托数字化平台实现政策精准推送和业务高效办理。
(五)构建专业指导体系。组建创业导师团队,完善预约服务和激励机制,将创业指导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搭建全国中小企业"一站式"服务平台。
(六)强化人才支撑保障。实施创业人才专项引育计划,搭建产学研对接通道,组织人力资源机构提供用工指导、专场招聘等定制化服务。
(七)健全再创业帮扶机制。建立创业失败援助制度,提供社保接续、就业保障等支持,对再创业者实施"培训+指导+融资"组合帮扶政策。
四、夯实创业孵化,拓展全周期培育扶持
(八)优化创业孵化载体建设。引入社会力量完善“孵化-加速”服务链条,动态评估清退低效载体,推动东西部“飞地孵化”共建,提升欠发达地区孵化水平。
(九)打造集成化创业生态。整合“培训-孵化-服务”资源,吸引创投基金入驻,构建全要素服务平台。支持建设大学生双创成果转化中心,依托特色街区打造开放多元的创业生态圈。
(十)实施重点项目陪跑孵化。建立优质项目库,联动导师、资本等资源提供“跟踪陪跑”支持,定向提供免费场地、融资对接及商业推广等帮扶措施。
(十一)推进返乡入乡创业扶持。强化乡村创业孵化体系,吸引人才返乡下乡创业,落实均等化政策支持。培养青年返乡创业带头人,支持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入乡创业。
五、组织创业活动,营造全生态创业氛围
(十二)完善资源对接机制。搭建细分领域创业资源对接平台,优化创业大赛赛制及跟踪服务,支持举办创业沙龙等常态化交流活动。
(十三)强化典型示范引领。选树创业带动就业典型,打造特色创业城市,对吸纳就业成效显著的创业者给予表彰奖励,营造鼓励创业氛围。
(十四)推动区域协同创新。组建区域创业联盟,促进资源共享与产业协作,推广东部经验至中西部、中心城市模式向县域辐射,实现创业资源双向流动。
六、加强政策扶持,强化全链条支持保障
(十五)强化财税扶持。落实重点群体创业税收优惠及补贴政策,优化执行跟踪机制,加大优质项目扶持力度。
(十六)拓宽融资渠道。推广创业担保贷款无还本续贷,降低门槛、扩大贴息范围,优化线上审批流程,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纯信用贷款产品。
(十七)加大稳岗支持。对稳岗企业提供专项低息贷款及无还本续贷,落实小微企业贴息政策,对招用重点人群的创业主体给予社保补贴。
(十八)完善社保保障。推动创业主体全员参保,支持灵活就业者参保,优化社保跨区域转移接续流程,便利人才流动。
意见指出要充分认识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宣传发动,认真落实各项支持措施,为各类劳动者创业创造有利条件。要结合工作实际做好资金安排,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