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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8年新华社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2018-12-12   点击数:   

关于做好2018年新华社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新华社图像采集中心统一安排,近期将为我校进行图像采集工作,所采图像作为毕业证及学信网使用照片。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拍摄时间:2018年11月22日(早8:30开始)

二、拍摄地点:学术报告厅

三、拍摄对象:

1.2015级5年制和2017级高护全体学生。

2. 2014级5年制和2016级高护部分未采集新华社图像学生。

四、拍摄现场安排:

本次图像采集分3组进行拍摄,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护理系17高护1-18班(1189人);

二组:护理系17高护19-22班(248人),

药学检验系155年和17高护班级(918人);

三组:涉外护理系155年和17高护班级(242人),

医学技术系155年和17高护班级(533人),

助产系155年和17高护班级(332),

各系对应往届未采集图像同学。

注:各组提前安排3个班同学站队等候。

五、收费标准:15元/人。

六、上报材料:

图像采集完成后,各系部认真完成《2018年新华社图像采集学生详单》(见附件),加盖系部公章后连同拍照费用一并于11月30日前报送学籍办公室。

七、相关要求:

1.各系部自行打印需要采集图像的学生名单,要求各班级严格按学号顺序排列拍摄,不许随意插队。

2.各系部自行组织学生编写“拍照序号”,确保图像采集人与“拍照序号”完全相符。

3.半工半读、请假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各系部务必通知到本人,确保11月22日当天,所有学生全部到场拍摄,以免影响毕业。

4.拍摄前要整理好仪容仪表。常戴眼镜者应配戴眼镜,但不得带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睛不能有反光,以免影响拍摄效果。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能遮挡眉毛、眼镜和耳朵,不宜化妆。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拍摄时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5.拍摄当天各班级按规定时间上课,各系部安排好学生干部到教室通知,接通知后再列队出班,不许提前离开教室。

6.各班级要确保队列秩序,禁止随意走动、高声喧哗,拍摄完毕后及时回班上课,不许长时间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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