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护理职业学院走读生管理制度
了加强学生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物安全,促进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走读生的条件与手续办理
1、走读学生必须家住泰安市区。
2、申请走读学生应居住在父母或亲戚家中。严禁走读学生私自在外租房住宿。
3、申请走读学生必须个人书面申请,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到校,经班主任、系部、学工处审核同意后,签署明确意见,方可办理走读手续。
4、家长到校签字时要带上家长身份证、房产证、联系电话,家长委托亲戚监管的要带上监管亲戚身份证、房产证、联系电话等,并在申请上注明意见。
二、走读生的要求与管理
1、走读学生的作息时间:每周上学时间是周一至周五下午(学校规定的上课、活动时间);每天在校时间:上午8:20-12:00,下午2:00-4:00(夏季2:30-5:00),若无另外安排,其它时间走读生不可滞留校园。
2、走读学生必须遵守学院在教学、纪律与作息等方面的管理规定,不准迟到、早退或在规定时间之外在校园内滞留走动,影响、妨碍他人。
3、走读学生课余时间要及时回家,不准在校外是非场所出入或与不良人员发生交往,不得损坏学院声誉;走读学生严禁带人随便进出学院,严禁私自在校内住宿。
4、走读学生可以免交住宿费,其它费用必须按时足额交清。
5、走读生办理的出入卡只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当追究持证人的责任。事后没收证件并取消走读资格。
6、出入卡是走读生在规定时间里出入学院大门的凭证,须随身携带并接受检查。违规屡教不改者,将取消资格,没收证件。
7、家长(或走读学生的委托监管人)要了解学院对走读学生的管理要求及走读学生的作息时间,全权负责走读学生校外作息时间内的纪律安全责任;协助学院做好走读学生的管理工作。
8、走读学生如恢复在校住宿,仍要个人书面申请,家长到校签字,经班主任、系部、学工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住宿手续。
9、走读生在学院以外的所有活动由家长负责监管,违反上述规定引发安全事故,一律由学生家长负责,学院概不负责
10、走读学生违反上述有关条款学院将取消其走读资格并对照《学生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予以相应处分,直至开除学籍。